岗位职责:
1、确实掌握安全事宜,服勤于大门前、大厅内、后门及各指定之警卫岗;
2、遵行保安经理之指示,服勤安全警卫勤务,确保财产与顾客安全。
任职资格:
1、28—45周岁,身高168cm以上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;
2、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、意外事件及紧急事故之预防与安排;
3、良好的亲和力。
工作地址:来宾市桂中大道398号东方华府商场 。
待遇:
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工资2500元/月,转正工资3000元/月,月休8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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